不能
江门医保在广州的门诊 不能 直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医保报销的费用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但无论是否异地,门诊费用目前都是不可以报销的。此外,有明确的信息指出,异地医保门诊费用不可以使用。
如果您是江门医保参保人员,想要在广州的医院门诊治疗,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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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备案 :您需要在广州的医院就医前,先向江门市医保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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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结算 :在广州的医院门诊治疗时,您需要先用现金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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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江门报销 :治疗结束后,您需要携带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回到江门市医保局,按照当地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请注意,不同省份和城市的医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比例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医保局,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