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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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限额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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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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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限额2400元。
- 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
- 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按60%报销(特困人员为7000元起付,按65%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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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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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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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大病保险 :
-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一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统一按75%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