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省内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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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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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50%
- 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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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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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30%
- 特殊群体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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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起付线比在职职工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提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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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封顶线
- 住院待遇备案后 :
- 跨省临时就医 :起付线2000元,报销50%;未备案:起付线4000元,报销30%
- 不同级别医院住院待遇 :
- 一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90%;二级医院:起付线800元,报销75%;市属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65%;省属三级医院:起付线1500元,报销60%
- 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 :
- 异地就医 :大病保险待遇0-10万元:报销60%;10-20万元:报销70%;20万元以上:报销80%
- 年度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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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 :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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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40万元
这些规定适用于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建议您在异地就医前,务必先办理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