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石家庄市的生育保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参保范围 :
- 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员工个人无需缴费。
- 产检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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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期检查费用报销,包括B超、唐筛、胎心监护等常规产检项目,累计报销上限可达1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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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检,符合规定的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报销。
- 分娩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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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定额报销约3360元;剖宫产报销约4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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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分娩时出现难产等特殊情况,符合条件的额外费用也能按规定报销。
- 生育津贴领取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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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产假天数计发。石家庄产假一般为158天,生育多胞胎时,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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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小张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9300元,她顺产单胎,那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为9300÷30×158 = 4874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 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还能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上年度石家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
- 放置宫内节育器补贴288元,取出补贴238元。
- 其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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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拨付期限按照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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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这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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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石家庄市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这些政策旨在为生育家庭提供全面的经济保障和支持,减轻生育过程中的经济压力。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