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职工医保在回家后 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
- 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等相关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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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各地医保局官网等线上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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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 持卡(码)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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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挂号、就诊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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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 撤销异地备案 :
- 如果需要在本地报销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必须先到医保部门撤销异地备案,才能实现本地区的就医报销待遇。
- 长期居住人员待遇 :
- 对于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如果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并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综上所述,异地职工医保在回家后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在需要本地报销时撤销异地备案。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医保待遇的顺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