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病二次报销的范围包括以下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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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济南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一年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在经基本医保报销、大额医疗费救助、统筹基金“二次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仍超过2万元的部分,将进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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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救助金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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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医疗费用 :合规医疗费用指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包括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和一类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范围除自费费用(含超标的服务设施)以外的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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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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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以上(含8000元)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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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二次报销的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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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4万元,报销比例根据费用额度分段递增,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自动享受待遇 :符合二次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出院结算时自动享受二次报销待遇,无需任何申请手续。
综上所述,济南大病二次报销的范围涵盖了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并规定了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无需申请,结算时自动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