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和重庆的医保 并没有合并 ,但它们之间已经实现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互认。具体来说,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和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从2024年3月1日起,成渝两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时,可以实现缴费年限的相互认可和累计计算。
这意味着,如果某人在重庆已经参加了10年职工医保,后来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成都会认可其在重庆的10年实际缴费年限,反之亦然。这一政策有助于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建设,保障流动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