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补交灵活就业社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补缴政策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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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一般不允许事后追补缴费,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如2020年和2022年允许当年和下一年度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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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年限或中断缴费年限不能补缴。
- 滞纳金问题 :
- 补缴社保一般需要承担每日5/10000的滞纳金,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承担。早些年社平工资低,滞纳金相对划算,但近几年社平工资增速放缓,滞纳金压力增大。
- 收入不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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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缴费自然也不可能稳定。收入断断续续会导致社保缴费也断断续续,影响养老金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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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必须缴满15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延迟退休以后,缴费时间还更长。如果收入不稳定,缴费断断续续,可能无法达到15年的缴费门槛。
- 保障水平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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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普遍低于全职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原因是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基数较低,缴费年限也相对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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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灵活就业者选择更高的社保基数,也不太现实,因为经济压力较大。
- 参保意识不足 :
- 很多灵活就业者对社保的认识还停留在“可有可无”的阶段,相比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职业安全感更低,未来的不确定性也更高。
- 经济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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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金额逐年上涨,而灵活就业者的收入非但没增加,反而可能减少,导致缴费压力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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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全额自掏腰包缴纳社保费用,回本难度大,且退休年龄高达60岁,即使按最低标准缴费,也得熬到70大寿才能回本。
综上所述,不建议补交灵活就业社保的原因包括补缴政策限制、滞纳金问题、收入不稳定、保障水平有限、参保意识不足以及经济压力等多方面因素。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空档期也要及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避免中断,以保障未来的养老金领取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