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跨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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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下的,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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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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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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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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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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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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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以下的,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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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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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 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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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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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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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此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参保地规定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待遇政策执行。具体报销比例是按照西安的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执行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手续,一定要记住:先备案,备案开始时间一定要早于住院时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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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就医地点和医院级别,了解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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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前务必提前办理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