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医保参保人员在 省内异地就医时,可以实现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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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快速办理备案,或者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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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需要选定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选点,仅需选定地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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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和结算 :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和结算,可以实现直接结算,无需先垫付后报销。
此外,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使用材料方式办理备案后,可以在备案市和参保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综上所述,广东省的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只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并选定合适的医疗机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