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医保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50%,限额300元。
- “两病”门诊 :
- 高血压患者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200元,糖尿病患者200元,合并两病患者为300元。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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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病种起付标准以上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支付限额与住院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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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病种起付标准以上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报销比例为60%,每人每年限额为8000元。
- 基本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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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报销设起付线,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1000元(其中,市内二、三级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400元、9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为每次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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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政策范围内费用),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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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5元/月,个人3元/月;灵活就业人员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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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职工住院(含门诊慢特病)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按90%(退休95%)报销,报销限额40万元。
- 大病保险 :
- 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实行单独支付,起付线2万元,按80%报销,报销限额40万元。
- 罕见病特药 :
- 罕见病特药费用为2万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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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在一级定点医院的政策范围内报销65%,报销额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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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首次起付线2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1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年度封顶线为15万元。
综上所述,临沂市医保报销额度较高,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基本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和罕见病特药等方面都有明确的报销政策和限额。建议参保居民和职工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