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24年门诊报销新规定如下:
- 起付标准 :
- 参保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除外)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
市域内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5%。
-
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
其他定点医药机构:50%。
- 每日支付限额 :
-
市域内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50元/人。
-
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人。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石家庄市市域内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有方案法规基础上增加200元,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年度限额。
-
其他定点医药机构:200元。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城乡居民的门诊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