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医保的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 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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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年度起付线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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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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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以下的合规门诊费用,社区定点医院报销90%,其他定点医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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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2万元以上,再发生合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上不封顶。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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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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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每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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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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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3万元段,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7%,三级医院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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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4万元段,一级医院报销95%,二级医院报销92%,三级医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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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10万元段,一级医院、二级医院报销97%,三级医院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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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50万元段,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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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 其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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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费 :挂号费在支付时直接扣减,不计入起付线的累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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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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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符合大病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实行分段累计报销,5万元以内部分支付6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上不封顶。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北京市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通过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以最大化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