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
在镇卫生院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
-
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降至40%。
-
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则为30%。
- 门诊补偿 :
-
村卫生室就诊可补偿60%。
-
村镇卫生院为40%。
-
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分别为30%和20%。
- 大病补偿 :
- 凡是新农合的住院农村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那么超出部分是分段进行补偿的,即5001—1万元补偿65%,10001—1.8万元补偿70%。
- 特定政策 :
-
对于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
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担,报销比例不低于80%。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