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个报销标准
甘肃省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如下:
- 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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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在相应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5%和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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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并发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10个医疗费用高、参保人员负担重的病种,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90%和80%。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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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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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5%(也有地方为75%或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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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乙等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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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65%(也有地方为60%或70%)。
- 医保报销比例 :
- 医保的报销比例为85%,超出的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如果超出基本限额,社会保险部门按以下比例进行报销: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 特殊群体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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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特困人员和孤儿实行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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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310元/人;农村低保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250元/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100元/人。
- 缴费标准 :
-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670元。个人缴费标准增幅适当降低,为每人每年400元。
- 待遇享受 :
- 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按规定设置参保后90天为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这些报销标准和资助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特别是对于特定困难群体和门诊慢特病患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