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东莞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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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超过2000元的部分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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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院为85%,三级医院为80%。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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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超过1300元的部分报销70%(70岁以下)或80%(7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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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院为85%,三级医院为80%。
- 多次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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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原起付标准的75%,个人负担比例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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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原起付标准的80%,个人负担比例为26%。
- 转住外省市医院 :
- 起付标准相应提高1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也有所调整。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