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六安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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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800元,年度封顶线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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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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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对于在职职工均提高5个百分点。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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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根据不同病种设置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并实行病种年度支付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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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200-500元不等,支付比例为85%-95%不等,年度限额为2500元至基本医保封顶线不等。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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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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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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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起付线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报销比例70%,1000元以上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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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起付线以上至500元(含500元)报销比例70%,500元以上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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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 大病保险 :
- 基本医保的封顶线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大病保险的起付线也从2万元降低到1.5万元,其中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的起付线降低到7500元,分段报销比例在普通居民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这些报销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