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阳门诊报销新规定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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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普通门诊统筹,按照费用而非病种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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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达到60%以上。
- 特定病种门诊用药 :
- 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60%。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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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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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12种重特大疾病取消了年度支付限额。
- 异地直接结算 :
- 咸阳可异地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增加至10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 认定渠道 :
- 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委托咸阳市统筹区内满足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有资质的相关机构作为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含异地人员)门诊慢特病鉴定定点机构(专科医院只限鉴定相关病种)。
- 起付标准和待遇享受 :
- 参保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设置起付标准金的病种次月开始享受待遇(住院期间除外);不设起付标准金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病种当月享受待遇(住院期间除外)。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升医疗保障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自身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