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职工需要连续缴纳 6个月 的生育保险费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这一规定是基于《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的享受条件还包括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及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此外,如果职工未就业,其配偶也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因此,为了确保能够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建议职工在生育前确保已经连续缴纳了6个月的生育保险费,并且符合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