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 门诊慢性病 :
- 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
- 门诊特殊病 :
- 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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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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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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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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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0%。
- 大病保险 :
- 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
- 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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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周岁符合条件的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治住院,二、三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5%和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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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的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为3000元,不区分孩(胎)次,不区分顺产、难产、剖宫产。
- 中药饮片费用 :
- 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报销比例相应再提高5%,但最高不超过9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