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4年的医保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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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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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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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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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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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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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限额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500元,统筹区现行政策规定高于500元的,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
-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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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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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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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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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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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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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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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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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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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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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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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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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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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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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
- 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 :
- 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 :82.28%。
- 居民住院费用 :
- 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 :75%(全国平均为70%)。
-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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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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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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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75%。
-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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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8000元或低于8000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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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高于8000元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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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转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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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Ⅰ类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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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Ⅱ类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补偿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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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转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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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Ⅰ类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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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Ⅱ类医疗机构起付线1500元,补偿比例60%。
这些标准涵盖了普通门诊、住院、异地就医以及特定人群(如慢特病患者、职工、农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动。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