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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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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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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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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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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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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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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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 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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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定疾病如儿童先心病、肺癌等,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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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院大病住院报销比例固定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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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50%以上
- 综合报销比例 :
-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综合为70%以上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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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方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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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比例对于特定疾病和困难群体有更高保障,建议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