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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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统一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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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含)以下的,每月个人账户资金为:上年度12月的参保基数 * (2% + 0.5%)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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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周岁至退休前的,每月个人账户资金为:上年度12月的参保基数 * (2% + 0.8%) * 12。
- 退休人员 :
- 不缴纳职工医保费,每月个人账户资金为:上年度省平工资的3.9%。
- 灵活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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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缴费基数为4812元,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57.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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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个人账户资金为:4812元 * 9.5% - 48元(大病保险费)。
- 协缴人员 :
- 按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总额的50%,按月划入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这些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建议参保人员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和自身情况,确认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