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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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55%;未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率的报销30%;在市域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县区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报销30%;在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除外)门诊报销20%;医保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额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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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使用中药饮片、院内中药制剂、针灸推拿等传统中医药服务项目的,基金支付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上浮20%。
- 住院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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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3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85%;未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药品零差率的,起付标准为600元,6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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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域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县区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600元,6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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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除外)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1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60%。
-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
-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从1200元提高至1500元,在职职工从1500元提高至1700元,退休人员从2000元提高至2200元。慢病备案人员的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1000元,在基层医疗机构慢病门诊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65%。
-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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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在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从55%提高至60%;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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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从85%提高至90%;在二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从82%提高至85%、退休人员从87%提高至9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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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55%,使用中医药服务项目的报销比例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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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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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高至1500元,在职职工1700元,退休人员2200元,慢病备案人员再增加1000元,基层医疗机构慢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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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湖州市的医保报销政策,合理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