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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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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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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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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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门诊大病 :
- 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对于特定疾病如肝硬化、脑血栓等,报销封顶线可达3万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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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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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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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5%,起付线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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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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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 大病保险 :
- 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 医疗救助 :
- 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
这些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可能会根据地方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