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二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 生育二孩的家庭 :
- 一次性可领取6000元补贴。
- 生育三孩的家庭 :
- 一次性可领取10000元补贴。
-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
- 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 计发天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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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的产妇,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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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宫产)的产妇,额外增加15天生育津贴,即享受113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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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一次性营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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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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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生育的,标准为3104元/人次,当前执行标准为3193元/人次。
- 一次性补贴 :
- 产妇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产妇300元。
- 申请条件 :
- 参保女职工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
- 发放时间和账户 :
- 生育津贴在产假结束次月发放,一般在产后第6个月发放。
这些标准旨在支持家庭生育,减轻经济负担,并鼓励更多家庭生育。建议符合政策的家庭及时申请相关补贴和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