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的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 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 :
- 参保人员退休时,若男性缴费年限未达到30年,女性缴费年限未达到25年,需要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 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 视同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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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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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最高不超过15年。
- 补缴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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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缴纳余期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后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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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标准以补缴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确定,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综上所述,海南省的医保缴费年限要求为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2003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为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余期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来补足缴费年限,从而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