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江西省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 :
-
住院报销比例 :
-
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8%。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95%。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90%。
-
门诊报销比例 :
-
村中心卫生室:60%。
-
镇卫生院:40%。
-
二级医院:30%。
-
三级医院:20%。
-
大病保险 :
-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给予报销,具体比例未详细列出。
- 居民医保 :
-
住院报销比例 :
-
一级医疗机构(含一级以下):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90%。
-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80%。
-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
-
门诊报销比例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5%。
-
大病保险 :
-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给予报销,具体比例未详细列出。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因此,建议在实际使用医保时,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