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浠水县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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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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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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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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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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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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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元: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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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上: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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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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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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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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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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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00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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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以上: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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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200元的,补偿200元。未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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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特定慢性病人在村级直接报销点就诊的按村级门诊报销比例报销,在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县外就诊需转诊)的,凭《就诊证》按不同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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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个人补偿总金额封顶线为6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旨在帮助参保人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