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档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异地就医并进行报销,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政策和流程。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备案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本市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符合深圳市转诊规定转往市外就医的人员。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在异地急诊抢救的人员。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除外以上情形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
报销比例
- 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按照深圳市医疗保险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享受直接结算医保待遇,其中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高血压、糖尿病及参照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的门诊特病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对于就诊医疗机构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参保人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其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90%直接结算,异地门诊医疗费用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余额不足的由个人支付。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80%支付、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按照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90%支付,异地门诊医疗费用使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结算,余额不足的由个人支付。
异地就医手工报销
报销流程
- 线上申请: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的网上服务系统或相关小程序提交报销预审申请,预审通过后邮寄材料至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 线下申请:前往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
- 基本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原始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病历资料(如:出院小结)。
- 特殊情况材料:如已办理转诊手续的需提供深圳市社会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已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需提供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备案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粤医保小程序等渠道进行备案。
- 线下办理:前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备案。
报销比例和限额
报销比例
- 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按本市就医支付比例的100%报销;未备案的按90%报销。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按90%报销,省外按80%报销。
报销限额
具体限额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险政策而定,建议直接咨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取最新信息。
深圳三档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异地就医并进行报销,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备案情况和就医地有所不同。建议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政策和流程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