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8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63%。
-
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48%。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
-
试点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以上、每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申报限额以内部分由统筹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
-
其他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以上、年度基本医疗费用限额以内部分由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 普通门诊待遇 :
-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一般诊疗费报销70%,其他基本医疗费用报销50%,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20元。
- 个人医疗账户 :
- 个人医疗账户的资金来源于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的缴费,具体划入比例根据职工年龄和是否退休有所不同。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减轻其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