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新农合的报销标准如下:
- 缴费比例 :
- 农民个人交费120元,各级财政补助380元,人均筹资500元。
- 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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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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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的,起付线500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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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8万元部分,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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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封顶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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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又无县级医院转诊证明住院的参合患者报销比例降低20%。
- 孕产妇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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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产定补450元,剖宫产定补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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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1.5—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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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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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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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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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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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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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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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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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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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
- 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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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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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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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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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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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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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 异地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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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平均报销比例可达55%-65%,起付线分别为乡镇卫生院100元、市级医院500元、省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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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专项治疗对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在年度累计医疗费超过5000元后实施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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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每日额外补贴治疗护理费10元,年度上限200元。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