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和急诊 :
- 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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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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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起付标准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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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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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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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20%(报销80%),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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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 :
- 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在规定的用药和诊疗范围内,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可由统筹基金报销80%左右,每年最高报销2000-5000元。
- 学生、儿童和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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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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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及以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院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