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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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年度封顶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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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支付比例50%;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60%。
-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 :
- 支付比例为60%,月支付限额20元(年度支付限额240元)。
- 门诊慢性病 :
- 支付比例为70%,精神类疾病为80%,实行限额管理。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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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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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1.1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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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第二次及多次住院,14周岁及其以下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年满80周岁老人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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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市级及其以下中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 大病保险对特殊人群的政策倾斜 :
- 起付线降为0.55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0.55万元—10万元(含)部分65%,10万元以上部分75%,上不封顶。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濮阳市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覆盖了普通门诊、特定疾病门诊、住院治疗以及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建议参保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