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医保到沈阳看病 是可以报销的 。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 备案 :
-
异地居住人员需向参保地(鞍山)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
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异地长期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 选择定点医院 :
- 在沈阳已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加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包括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等。
- 持卡就医 :
-
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可以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
异地住院时,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再垫付资金和往返报销。
- 报销材料 :
- 治疗结束后,参保人员需携带必要的医疗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所需材料包括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住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的复印件、入院记录复印件等。
建议:
-
在前往沈阳就医前,建议提前办理好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
-
了解并确认沈阳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以便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材料,以便在报销时能够提供齐全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