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太原市的药店统筹支付标准如下:
- 起付标准 :
- 定点零售药店持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按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 支付比例 :
-
在一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55%,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60%。
-
在二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60%,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65%。
-
在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65%,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7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500元,退休人员提高至3000元。
- 其他规定 :
- 参保职工年度起付累计达到300元后,不再设起付标准。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待遇水平,减轻多次就医患者的费用负担,并优化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建议参保职工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