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医保报销限额一年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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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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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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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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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为7万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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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其中基本基金7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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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个人自付累计金额一万元以上的部分,医保系统自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75%。
综上所述,松原市医保报销限额一年标准为47万元,其中普通门诊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为7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