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在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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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年度限额3500元,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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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年度限额4500元,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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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限额6000元,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7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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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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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县市)或500元(市区),报销比例93%(县市)或90%(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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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市属)或900元(省属),报销比例85%(市属三级)或82%(省属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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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35万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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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报销比例60%,起付线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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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2万元:报销比例65%,起付线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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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3万元:报销比例70%,起付线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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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报销比例80%,起付线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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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报销比例90%,起付线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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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最高40万元。
- 慢性病/特殊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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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90%(按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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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在职职工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覆盖了普通门诊、住院、大病保险以及慢性病和特殊病门诊等多个方面。建议职工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