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保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 生育生活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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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生育生活津贴 = 缴费基数 × 产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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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通常为上一年的社保缴费基数。
- 生育医疗费补贴 :
- 一般正常生产,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 生育津贴总额 :
- 生育津贴总额 = 生育生活津贴 + 生育医疗费补贴。
- 计算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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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乘休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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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规定:正常产假为98天;难产的(如剖宫产等),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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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一般自女职工生育之日起2个月内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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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区或职工死亡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石家庄市医保生育津贴的标准主要取决于职工的缴费基数、产假时间以及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建议职工在生育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缴费情况,以便准确计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