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办理医保余额转移,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异地医保余额转移流程
- 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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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需到原参保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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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或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
- 获取异地参保凭证 :
- 转出地社保机构会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完成转出手续。
- 新就业地参保登记 :
-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 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
-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会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
-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线上办理方式
浙江省已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无感”办理,可以通过以下线上方式提出申请:
- 通过“浙里办”App :
-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参保”中的“转移接续办理”,选择“跨省(全程网办)”进行线上申请。
-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
-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找到转移接续手续办理进行申请。
- 通过网页版“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
- 登录网页版“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操作跨省转移接续申请。
- 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线上跨省转移接续 :
- 参保人员可以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线上跨省转移接续。
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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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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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等身份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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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现在参保凭证可以直接在网上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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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书或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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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如果已经申领)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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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需要在新的参保地重新登记,并且注销原参保地的医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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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申请完成后,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会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划入到新的社保卡中。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以确保医保余额能够顺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