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已经全面推进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并且已经在2019年底前完成了合并工作。根据相关文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在职职工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保险待遇不会降低。
具体实施细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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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时间 :2019年底前完成合并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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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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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合并实施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且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因此,可以确认河北省的医保和生育险已经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