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医保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参保人员的缴费档次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
- 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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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待遇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42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由统筹基金按在职75%、退休80%支付,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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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慢特病门诊治疗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与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 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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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退休人员基于上述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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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45%;省、市、县其他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5%。
- 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
-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为在社区医院90%、其他定点医院70%,最高限额可报20000元。
- 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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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非社区医院)、90%(社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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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无论什么医院,都可以报销90%。
综合以上信息,企业医保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大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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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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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5%(在职)、75%(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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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65%(在职)、65%(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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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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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其他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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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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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1800元以上):社区医院90%、其他定点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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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85%(非社区医院)、90%(社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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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90%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保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