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
-
在职人员: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
-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 个人账户共济政策 :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中个人负担费用。
- 职工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 :
-
慢性病:起付标准500元(精神病起付标准0元),支付比例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区别。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源性心脏病等: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也有具体规定。
- 住院待遇政策 :
-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个人负担比例30%,三甲级及以上医院起付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相应提高。
-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个人负担比例27%,三甲级及以上医院起付标准提高1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相应提高。
- 医保药品目录 :
-
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
乙类药品先按比例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费用(5%或20%),余下的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
综上所述,保定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涵盖了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以及医保药品目录等多个方面,具体比例和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区别。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