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是 有报销 的。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 基层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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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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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患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60%,肺结核患者在基层门诊的报销比例不低于70%。
- 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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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100元,累计100元至1500元部分的费用按3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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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为50%。
- 年度内费用累计封顶 :
- 门诊医疗费用累计封顶为1500元。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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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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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和特殊病种患者应特别注意相关政策的适用,确保能够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