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如下:
- 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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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到温州市内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可按50%报销,其中慢性病种按60%报销(肺结核基层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年度内费用累计封顶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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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到温州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购药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100元,累计100-1500元部分的费用按35%报销,其中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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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到温州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700元,累计700-200000元部分的费用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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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到温州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400元,累计400-200000元部分的费用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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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到温州市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300元,累计300-200000元部分的费用按90%报销。
- 大病保险待遇 :
- 参保人因住院或慢性病种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个人先行自付25700元,25700-385500元部分按70%报销。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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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74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80元/人,财政补助116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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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参保时间为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全年。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并按时缴费,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