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医保局局长是负责领导和管理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的重要职务。以下是关于驻马店医保局局长的详细信息,包括其背景、职责和近期的工作重点。
驻马店医保局局长张乐
背景
张乐现任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他在2024年10月30日的采访中详细介绍了驻马店市医保政策的变化和取得的成就。张乐的背景显示他在医疗保障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这有助于推动驻马店市医保政策的改革和发展。
职责
张乐负责领导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的整体工作,包括制定和执行医保政策、管理医保基金、监督医保服务质量、推进医保制度改革等。作为医保局局长,张乐的职责涵盖了医保系统的各个方面,确保医保政策的高效实施和参保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
近期工作重点
- 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张乐提到,驻马店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已从过去的30%提高到70%,80周岁以上老人的报销比例再提高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驻马店市已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县区全覆盖,并超额完成了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目标。
- 优化医保服务:张乐强调,要持续优化医保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驻马店医保局的主要职责
政策制定与执行
负责拟订和实施医保政策,包括药品价格、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并监督政策的执行情况。政策制定与执行是医保局的核心职责,确保医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
基金管理与监督
负责医保基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高效运行。基金管理与监督是医保局的另一项重要职责,防止基金滥用和流失,保障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医疗服务监督
监督和管理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医疗服务监督旨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群众的医疗安全,提升医保系统的公信力。
信息化建设
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数据的管理和应用能力,推动“互联网+医保”的应用。信息化建设是医保局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驻马店医保局的工作重点
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2024年,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670元/人,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提高报销比例直接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医疗负担,提升了医保制度的保障能力。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驻马店市已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县区全覆盖,并超额完成了5种试点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目标。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方便了参保群众,特别是异地居住和工作的参保人员,提升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
优化医保服务
持续优化医保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医保经办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质量。优化医保服务提高了医保系统的效率和参保群众的满意度,推动了医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驻马店医保局局长张乐在领导和管理工作方面展现了显著的能力和成就,特别是在提高医保报销比例、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和优化医保服务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通过这些措施,驻马店市的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参保群众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驻马店医保局的联系电话是多少?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的联系电话有多个,以下是相关信息:
- 办公室电话:0396-2788886
- 对外服务电话:0396-2788933
如需进一步的信息,建议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上述电话进行咨询。
驻马店医保局的官方网站信息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和获取:
官方网站
- 网站名称: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 网址:暂无具体网址信息,建议通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访问。
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泰山路526号(广安大厦15楼)
- 办公时间:
-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 负责人姓名:李向伟
- 联系方式:0396-2788886
业务咨询和查询方式
- 电话查询:0396-12333或12333
- 网上留言查询:登录驻马店市医保局的官方网站,在网站的留言区写下需要查询的内容并留下联系方式。
- 窗口查询: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驻马店市社保局的办公大厅窗口进行查询,地址是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463号。
驻马店医保局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是什么?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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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 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 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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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调整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 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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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 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 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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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
- 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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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和医疗费用:
- 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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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
-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 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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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范围
- 医疗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包括筹资、待遇、目录和支付标准等。
-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 招标采购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行为。
- 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合规性。
- 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便捷的医保服务,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