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长沙市职工门诊统筹的最新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 自2022年10月1日起,长沙市实施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 政策过渡期 :
- 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个人账户按原方式计入。
- 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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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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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支付范围 :
- 职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致,即国家、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不予支付。
- 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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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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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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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 急诊抢救费用 :
- 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治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参照住院政策支付;其他急诊费用按职工门诊统筹标准支付。
- 个人账户共济 :
- 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允许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及子女共济使用,提高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率。
- 统一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保障 :
- 统一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待遇,具体按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模式转向互助共济模式,逐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