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超过统筹报销比例的具体规定如下:
- 普通门诊 :
- 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8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或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人员报销70%。
- 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 :
-
超过起付标准至5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
超过10万元至25万元部分,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
超过25万元部分,报销90%,上不封顶。
- 大病医疗保险 :
- 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的比例进行。
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医保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