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报销自 2021年2月1日起 已经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开通普通门诊费用(不含慢性病门诊费用)的跨省结算试点。这意味着自那时起,参保人员在外省就医时,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无需先垫付费用后再进行报销。
此外,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自2016年底已上线试运行,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到2025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住院就医人员的医保结算将更加便捷,享受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标准或保持合理差异的报销水平。
因此,自2021年2月1日起,异地医保报销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并不断得到完善和优化。参保人员应确保在异地就医前办理好相关手续,以便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