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学校医保的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住院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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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没有病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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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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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2%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学生可根据病情在烟台市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合理选择医院住院治疗,不受医院等级限制,出院后在所住医院即时结算。
- 慢性病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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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病种范围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等11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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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甲类门诊慢性病在协议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的门诊医疗费用超出3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0%;乙类门诊慢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的门诊医疗费用超出300元以上至支付限额,报销50%。
- 普通门诊报销 :
- 报销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在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方可纳入报销。
- 意外伤害门诊报销 :
- 因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的门诊医疗费用,超出60元以上部分报销90%,一个医疗年度只扣一次起付线,最高可报销3000元,在费用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 门诊紧急抢救报销 :
- 门诊紧急抢救病种范围包括: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 其他特殊政策 :
- 未成年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报销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综上所述,烟台学校医保的报销范围涵盖了住院、慢性病、普通门诊、意外伤害门诊和门诊紧急抢救等多个方面,为在校学生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建议学生和家长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资源,减轻医疗费用负担。